自由時報記者何瑞玲/新北報導〕馬面供稱,犯案凶槍是彰化已故角頭林明勇十年前交給他,此說法未通過測謊,連檢警提供林明勇的照片讓他認了三次還認不出來,謊言不攻自破後,竟撂話:「我能講的就是這些,查不查得出來是你們的本事!」馬面顯然是在保護槍枝提供者。

馬面保護槍枝來源 測謊未過

檢警雖然努力查出槍枝第一手持有人,但後續易手情況仍然不明,因此簽分他案繼續偵辦,將設法追查出涉嫌提供槍枝給馬面者的真正身分。

檢方也發現,全國各地檢署超過十件非法制式槍枝案,持有人均口徑一致推稱是「林明勇」給的,「推給死者」是道上慣用的制式手法,顯見��面對槍枝交代有所保留、也刻意隱瞞,當然也無法通過測謊。

檢警根據制式手槍槍身的製造批號,向德國原廠及透過美方協助查出,該槍是一九九五年出廠,第一手持有人為住在美國加州的菲律賓籍男子F氏。

美方協助的查訪情資,F氏於一九九九年十月廿七日在美國購買後,在同年到二○○○年,透過貨櫃以走私方式寄到菲律賓母親居住的老家,運送時間一個月,F氏還特地飛回菲律賓親自接收該托運貨物,但收到槍枝後沒多久,槍枝即遭表親竊取,下落不明。

而馬面供稱槍枝是八十八、八十九年間已故彰化角頭林明勇交給他,檢警深入追查兩人可能的交集,發現馬面八十八年因毒品案在宜蘭監獄服刑,同年林明勇因流氓感訓在彰化監獄服刑,兩人僅有八十九年出獄在外可能有交集,而林明勇在九十一年間因地方械鬥死亡。但馬面卻無法交代給槍的明確時間與地點,又檢警三度出示林明勇照片給馬面指認,馬面竟認不出來,說法不攻自破。


以下內文出自: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10122/78/2l8yv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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